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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普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14-04-04 00:57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较新的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文章就普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为依据,分析普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普洱茶品网 http://www.puercp.com/2/view-550196.htm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分析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3-0018-2
  
  0 前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消费需求已由吃饱求生存向吃好求健康转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出了越来越严、越来越高的要求。农产品的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是一个国家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物质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的大事,是目前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格外关注的热点。2006年4月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这标志着我国农产品产销走上了法制轨道。
  普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1988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2003年加挂普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06年加挂普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两块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员管理,从事农业环境保护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但真正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从2003年后才开始,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经近几年的不断努力,普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无公害基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至2009年,全市组织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18.5万亩,占全市农业用地的35.8%。完成了景东县、镇沅县,思茅区三县的无公害基地认定整体推进工作。二是“三品”认证工作取得突破,到2009年,全市通过无公害基地认定的企业31家,认证产品82个;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13家,认证产品32个;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4家,认证产品8个,产量232吨。三是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至2009年,全市完成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50万亩,辐射带动150万亩;组织制定了20个地方名特优产品的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10个农业标准化建设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培训农业标准化科技人员120人,深入标准化示范基地宣传培训2万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万多份。四是扎实开展蔬菜例行监测及上市蔬菜农残速测工作,完成了15次对普洱市政府所在地思茅区的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检测工作。检测结果超标率有3次排名全省前三名,平均超标率为9%。完成对思茅区的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的蔬菜抽样进行农残快速检测,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检测技术,做好县区技术指导工作,到目前,全市累计完成7346个蔬菜样品的抽检,检出超标592个,平均超标率为8%。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通过积极争取项目,现思茅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已完成建设,待验收后投入运行,澜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建设中,景谷、宁洱、景东三县已列入投资建设规划。同时全市5个县区、2个乡镇建立了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已开展工作。但是由于基础薄弱,普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1 农业环境保护执法困难
  农业环境质量的好坏对农业生产的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是生产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的基础,因此必须强化农业环境保护,从源头上来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当前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执法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部门管理农业环境才刚刚起步,未完全被社会和工矿企业认可,实施农业环境管理需要一定的过程;二是查处污染事故困难。长期以来,由于工业“三废”、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的不合理排放,以及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导致农业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农产品产地生态环境呈恶化趋势。
  1.2 生产者文化素质低,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普洱市地处边疆,又是个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相关的法令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等缺乏了解,近2年,经过农业、工商相关部门大力宣传,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意识差、能力弱,在生产中执行标准难。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过多、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及兽药的现象,导致农产品、土壤及灌溉水中的农药残留超标,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导致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影响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
  1.3 市场监管难度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担负着本辖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普洱市农环站每年对上市的农产品主要是蔬菜进行定期农残快速检测,年检测样品量不大,覆盖面小,且因只是进行定性快速检测,检测结果不能作为执法依据。而且普洱市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高度分散,农民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由龙头企业或组织来生产运作较少,这给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增加了很大难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不同部门,相关部门间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多头管理,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1.4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健全
  一是没有符合普洱实际的农产品生产标准,近几年虽然制定一部分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但只是简单的标准,不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实施监督缺乏有效的技术依据;二是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2006年6月,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普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牌子,2003年开始对思茅区蔬菜的超市、基地、农贸市场的蔬菜进行抽样进行农残快速检测,但速测结果是否具有权威性等尚待明确。2009年思茅区虽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但由于各方面因素,并未能真正开展检测工作,同时检测人员力量不足,检测能力不能适应新的检测项目和参数的要求。全市目前只有5个县区开展蔬菜农残快速检测,乡镇级只建立了2个速测站,且因速测设备不统一,速测结果不稳定,检测体系也不完善。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三品”认证)品种单一,主要集中在茶叶,且认证产品未带来明显经济效益,“三品”优质不能优价,影响了企业申报认证的积极性。
  1.5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全民参与,政府推动。但目前各级政府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较少,且未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的经费,仅仅只能用于农残速测、“三品”认证等工作。据了解县级基本未安排专项经费。导致检测手段滞后、技术人员检测水平提高较慢等,日常监管工作难于开展。
  
  2 对策建议
  
  2.1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充分利用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围绕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实施生产全程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确保普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2.2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
  充分认识良好农业环境对生产的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也是合理利用资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监管,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工业“三废”污染、生活污染对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构成的潜在威胁,确保产地安全。强化执法,加大产地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力度,着力防治农产品产地污染,切实保护和改善产地环境质量。
  2.3 推行标准化生产
  把推广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标准化技术作为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扩大标准化示范基地的辐射力和影响力。结合“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及新农村建设,向广大农户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带动农业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2.4加快农产品“三品”认证
  加快“三品”: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力度,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而且对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效益农业,提升产业层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紧紧围绕特色农产品及优势主导产业确定认证重点,在产品开发的结构上由种植业产品向畜、禽、水产品延伸。按照有机、绿色、无公害“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宣传“三品”认证知识,发放“三品”认证宣传材料,提高大众对“三品”认证的认知度,扩大认证的覆盖面。
  2.5 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环境好坏息息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农业环境污染和农业投入品污染的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工业“三废”以及城镇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确保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环保、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应形成合力,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力度。
  2.6 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滞后,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较突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需要的工作多、难度大。尽快完善机构人员建设,全市的县、乡镇,有专人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综合中心,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配备较先进的检测设备;农产品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定点屠宰场要加强产品的速测和自检能力,建立监测点,努力构建以县质检站为中心,基地加工企业、市场自律速测点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
  2.7 增加财政投入,推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社会事业,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切实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建议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以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技术培训等工作。
  
  参考文献
  [1] 武兆瑞.我国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的成效与思路[J].农业质量标准,2006,(2):9.
  [2] 龚惠启,宋泽芳,张正梁.无公害蔬菜生产实用技术[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
  [3] 肖顺勇,刘钦云,唐建初.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和发展对策[J].农业质量标准,2005,(4):17-19.
  [4] 钱永忠,王敏,吴建坤,等.试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农业质量标准,2004,(2):38-40.
  
  作者简介:周建国(1978-),男,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助理农艺师,研究方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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